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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知识!森林植被恢复费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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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知识!

 

 

2024年3月21日是第12个世界森林日。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通过涵养水源、防风固沙、调节气候减轻或延缓环境改变对我们的危害。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是专款专用于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政府性基金,一起了解下吧!

 

 

 

 

 

问题一

Q:

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对象及范围?

 

A:

凡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各项建设工程需要占用、征用林地,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批准的,应当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问题二

Q:

森林植被恢复费的缴纳期限?

 

A:

森林植被恢复费按次缴纳,缴费人应当依据林业部门核定的费额,按照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向税务部门申报和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问题三

Q:

森林植被恢复费的计费依据?

 

A:

占用、征用林地面积。

 

 

问题四

Q:

森林植被恢复费如何申报征收?

 

A:

缴费人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填写《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森林植被恢复费)自行申报缴纳。缴款完成后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问题五

Q:

哪些情况不需要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A:

农村居民按照规定标准建设住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乡村道路、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福利院、卫生院等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临时使用林地审批,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法律、法规对减免森林植被恢复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问题六

Q:

已缴纳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应如何申请退费?

 

A:

因缴费人误缴、税务部门误收需要退库的,由财政部门授权税务部门审核退库,具体由缴费人直接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付手续。

因政策性原因、汇算清缴等其他情形需要退库的,则缴费人向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由同级财政部门办理退库。

 

 

2024年3月21日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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